释义 |
法律分析:资产并购不影响股权,具体如下: 1、收购目标企业资产的方式并不是为了成为目标企业的股东; 2、从交易主体来看,资产并购的交易主体是并购方和目标公司,其权利和义务通常不影响目标企业的股东; 3、从交易性质来看,资产并购的性质是一般的资产买卖,只涉及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 4、从并购的意图来看,并购的意图是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体现在资产并购对实际运营的控制上; 5、从并购目标来看,资产并购的目标是目标企业的资产,如实物资产或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