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人的变更,是指公司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公司意思自主决定,公司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变更法人需要以下资料: 第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第三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第四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第五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第七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营业执照换法人需要哪些手续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本表)(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本表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见说明5)。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本表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