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的债务谁来承担 |
释义 | 精神病人的债务一般由患者本人来承担,无论患者的经济状况或者疾病情况如何,一旦签订了债务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要求还款。如果患者无法按时还款,将会导致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等费用的增加。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的精神病情非常严重,无法独立生活且无财产可供偿还,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使其家庭成员或监护人来承担其债务。具体如何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条款而定,建议患者或其监护人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建议精神病患者或其监护人健康管理,谨慎控制债务行为,避免因此导致更多的负面影响。 精神病人无监护人怎么办? 1、众所周知,精神病人往往不具备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需要监护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公安机关管理。没有监护人很难追究责任。没有监护人情况基本不存在的,一般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综上所述,与精神病人有关的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民事能力人,不是都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债务产生于精神病人患了精神病以前或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时,借贷就是有效的。其债务也应当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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