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都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有证据包括一方悔改的书面证据;信件、短信、聊天记录等。出轨照片、视频、亲朋好友证人证言;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包括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向妇联、居委会投诉调解的证据;报警记录或询问记录,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害检查报告;医院病例;证人证言等; 3、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的证据:证人证言;所在单位、居委会的教育材料;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