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颈癌被认定为大病不赔,我是否可以寻求媒体曝光并提高关注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大病不赔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之一。但如果保险公司有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保险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导致不赔案件的发生,被保险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自愿原则,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新闻媒体反映情况,通过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的支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在保险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大病不赔的情形,则被保险人无法获得赔偿。但如果保险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未尽审查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通过投诉、媒体曝光等方式提高社会关注度,促使保险公司履行合同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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