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生给孕妇开假条规定 |
释义 | 医生给孕妇开假条规定是需满足以下条件: 孕妇是有先兆流产迹象; 孕妇有妊高症存在; 孕妇是高龄产妇; 孕妇有重大疾病; 孕妇需要进行保胎; 孕妇在怀孕期间如果工作环境不好,容易对胎儿产生影响,比如噪音以及辐射都会对胎儿产生一定影响。这种工作环境,建议调理岗位,如果不能调离也可以向医生说明,医生会建议孕妇在家休息,如果不满足这六种情况医生一般不会给孕妇开假条。 医生能给孕妇开病假条么? 孕妇开病假单,要求休息。在没有医学需要的情况下,医生是不建议休息的。怀孕晚期不是不能上班,而是不建议上夜班,正常班是可以上的,可以调整较轻的工作,但不建议休息。所以如果,孕妇要求开假条,需要孕妇签字。 病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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