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典法离婚需要多久 |
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对自愿离婚需要花费的时间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材料审查完毕后,会对双方进行询问,以确定是否已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婚姻期间的债务进行处理。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了审查,那么可以在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到民政局领离婚证。 一、双方都同意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双方都同意离婚,也要经过冷静期。 《民法典》新增“离婚冷静期”规定,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有所变化: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 然后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在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也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60岁以上老人离婚手续 60岁老人协议离婚的手续: 1、夫妻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2、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双方提交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后,确认当事人都愿意离婚,并且已经处理好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那么待双方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依法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分发离婚证。 三、双方都同意离婚去民政局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那么他们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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