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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决书丢了补办程序
释义
    判决书丢失,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补办:
    1、去当地法院询问:可以到原来审理该案件的法院询问是否有备份或者复印件,如果有,可以直接领取复印件。
    2、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法院没有备份或者复印件,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向原来审理该案件的法院申请补发判决书。申请材料包括补发申请书、身份证明、丢失判决书的证明材料等。
    3、法院审查:申请书递交后,法院将审核申请材料,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丢失判决书的情况。
    4、补发判决书:通过审核后,法院将补发判决书,并通知申请人到法院领取。
    判决书丢了需要补办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丢失的判决书的基本信息:包括判决书的案号、当事人的姓名、法院的名称、判决书的内容等信息。
    2、丢失证明: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丢失证明,证明判决书确实已经丢失。
    3、申请书:申请人需要书面提出补办判决书的申请,说明申请的理由和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原告或被告的授权委托书、法院的受理回执等相关证明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补办判决书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在申请补办判决书时,申请人要尽量提供详细的信息和证明材料,以便法院进行查验和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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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6: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