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买卖保障性住房? |
释义 | 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但需满足条件。部分保障性住房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并转让,但购房人需满足特定条件。法律依据是《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无其他住房、未转让住房、未购买其他保障性住房等。此外,市政府还可规定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 一、保障性住房是否允许买卖 1、部分可以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保障性商品房的,由市住宅办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优先进行回购。 2、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什么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6、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可取得完全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允许买卖。购买保障性商品房不满五年的,需经市住宅办优先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的,可上市转让。购买保障性住房需要符合条件,包括本市户籍、收入限制、财产限额等。此外,家庭成员或个人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不能拥有其他住房,也不能购买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具体条件还需遵守市政府的规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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