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公司合同有公章吗 |
释义 | 国外公司有公章,但签订合同不一定要用公章,可以用合同章,但为保险起见最好用公章,一般与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最好有第三方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或金融类等),因为国外的那些企业资质和资料,很难辨别真伪,这样双方都有安全保障。 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 一、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如下: 1、使用范围不同,公章适用范围广,覆盖合同章。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用; 2、执章人不同,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合同章由法人和专门的合同人员保管; 3、管理部门不同,合同章的管理部门是法律部门,公章的则是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4、是权力和确认力不同,公章具有最高的效力,合同章只能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 一、合同章的法律效力表现为: 1、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合同章,在另一方也签字、盖章的情形下,该合同成立; 2、该合同同时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时,具备法律效力。 二、公章管理办法如下: 1、指定专人保管。小型企业由作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保管较为稳妥。对大中型企业应安排行政岗位的人员保管,可采取分级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的责任。避免业务人员自行保管,以加强监督和控制; 2、要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有用印申请表,明确审批的层级和流程,做到审批、经办、用印、文件相对应,有可追溯性; 3、特殊情况下携带印章外出时,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指定监印人。印章遗失必须报案,并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 4、禁止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特殊情况下,一定要经领导批准,并严格事先和事后的核准登记。 总之,公章一般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章是专门用于合同签订的印鉴,在签订合同方面两者效力一样,只要是真实的。 二、公章能代替合同章吗 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公章代表单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用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而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因此。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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