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不服的可以上诉吗 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离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上诉权是诉讼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人民法院必须依法保障上诉权的正常行使,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扰或剥夺。当事人行使上诉权有期限限制,不得超过期限上诉。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上诉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上诉权,以维护自己在诉讼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上诉需要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而裁定通常是在10日内提出。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并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所以,对离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离婚 一方在外地怎么办理离婚,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户籍所在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3、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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