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
释义 | 一、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1、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的最低量刑是一到六个月的拘役,最高处罚是死刑。若法院最终判处的刑罚是死刑,通常会直接宣判是直接执行死刑,还是执行死缓。若执行的是后一种处罚,那么该抢夺犯可能并不会因犯罪而失去生命。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二、抢夺武器装备罪的认定是什么 1、本罪与盗窃罪和抢夺罪的法规竞合:《刑法》对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和盗窃罪、抢夺罪的规定存在完全的法规竞合关系,即《刑法》第264条关于盗窃罪和第267条关于抢夺罪的规定可以完全包括对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规定。当军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时,应优先适用本法第438条的规定,以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论处。 2、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定罪:在具体案件中,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可能出现与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犯罪竞合的现象。如行为人为了盗窃武器装备上的重要零部件而将整件武器装备毁坏,为了从输油管线中盗取油料而将输油设备损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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