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2006年7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9月24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蚕遗传资源保护与品种选育、审定 第三章蚕种生产与经营 第四章蚕种质量管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蚕种生产经营行为,保护和合理利用蚕遗传资源,保障蚕种质量,维护蚕品种选育者和蚕种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蚕丝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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