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门诊可直接去看,费用是否能报销看当地医保规定。住院的话,除急诊外,一般需从参保地医疗机构转诊转院至上海,否则会降低报销比例。在上海就诊的医院如果是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支付比例,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出院时病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即可。如果不是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需携带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住院发票等回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如果是长期在上海居住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工作人员,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即可直接在上海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报销,不需要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