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登记的时间规定是民政部门和原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时间。协议离婚的,凭离婚协议和身份证明以及婚姻关系证明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即可。诉讼离婚的持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和法院的离婚判决至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