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被保险人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有义务承认解约请求并退还保费。若保险公司拒绝解除合同,则被保险人有权寻求维权救济。若被保险人已支付保费,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理赔不足,也可采取维权措施。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六条:“被保险人有权依照合同的约定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应当告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承认并退还保险费。” 2.《保险法》第七十九条:“保险人违反本法规定,未及时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或者拒不履行支付保险金的义务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且经催告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然不履行,给对方造成了损失的,有权请求给付损失赔偿。” 在保险合同解除被拒绝时,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费。若保险公司拒绝解除合同,则被保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被保险人也可以采取其他合法措施,如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上门找寻平台解决、寻求媒体援助等。 维护合法权益是每个人的责任,当我们遇到保险合同解除被拒绝时,我们应该了解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采取正确有效的维权手段,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