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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被强制执行的处理办法如下:
    1、有异议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异议只能强制执行;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一、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如下: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执行异议被驳回,复议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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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 0: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