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哪些条件 |
释义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募集设立还是发起设立,发起人都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条件,除此之外募集设立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有一个发起应有募集股份前三年连续盈利的记录,该发起人为中国股东时,应提供其近三年经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该发起人为外国股东时,应提供该外国股东居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 (2)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3)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4)有公司名称、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设立股份公司有什么条件 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二、设立股份制企业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设立股份制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通过成立大会;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