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家政策是对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子女高考有二十分的加分政策。 以下是国家对高考加分学生的明确规定: 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若双亲均为少数民族,20分。若双亲中一人为少数民族,10分。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条 录取新生时,应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尽可能全面地考察考生,以体现教育方针在高校招生中的导向作用。 第四条 高等学校某些文理渗透的专业可以在文史类和理工农医类中兼收新生。凡兼收新生的专业,有关高等学校必须在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分别注明各专业的文史类及理工农医类招生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