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公司代偿后是否取得抵押权? |
释义 | 担保公司代偿后不可以取得抵押权。 如果同一债务同时有担保人和抵押物的,担保人代偿后不可以取得抵押权。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担保代偿是指被担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担保人代偿后取得对被担保人的求偿权,取得对相应反担保抵质押物的处置权。 综上所述,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从属于主债权。担保公司代偿后,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也消灭。担保公司获得对原债务人的追偿权,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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