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职前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如实告知劳动者? |
释义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将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实向对方说明的义务。告知应当以一种合理并且适当的方式进行,要求能够让对方及时知道和了解。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互相负有告知义务。用人单位要如实地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诉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向应聘人员如实告知单位有关事项,同样,劳动者也不能隐瞒学历、技能等相关个人信息。这也是为了使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比较全面地了解对方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劳动纠纷的产生。 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告知什么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来看,对用人单位告知内容有两个基本要求: 1、法定必须告知的内容。 它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事项都是《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事项,也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2、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劳动者希望了解的内容。 这些需要告知的事项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事项;劳动者希望了解的。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当说明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当优先留用哪些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提成申诉应该向谁? 用人单位不能否克扣员工提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是否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或者提成规章,应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关于提成款的约定,就谈不上用人单位支付提成款的数额问题。 该内容由 王刚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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