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产是父母出资买的,事先有约定说明孩子违反约定,父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收回。具体来说,父母出钱给孩子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孩子的名字,是一种赠与行为。房屋已经交付,除非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可以撤销并收回房屋,即: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但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孩子的名字是以其他形式写的,要看情况,不一定要回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