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防医疗事故的措施 |
释义 | 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流程及权益维护。搜集医疗相关资料,与医院协商无果后,向卫生局申请鉴定。卫生部门应在10天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规定,卫生部门有义务及时处理申请,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分析 搜集证据,到医院复印与治理有关的所有资料医疗单据,病例等。和医院协商不成,写好申请书,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章,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章,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拓展延伸 医疗事故风险管理与安全措施 医疗事故风险管理与安全措施是医疗机构为保障患者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在医疗实践中,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是至关重要的。为此,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升设备管理水平等方面。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加强对患者的信息管理,确保医疗过程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不满,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全面落实医疗事故风险管理与安全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结语 医疗事故风险管理与安全措施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医疗机构应加强风险管理,确保患者安全。建立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设备管理水平、加强培训等措施是必要的。信息管理和投诉处理也应得到重视,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三十九条#160;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置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章,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章,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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