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 办理离婚登记 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调解,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婚姻关系。其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 诉讼代理人 代为诉讼; 2.与此同时,可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 涉外民事诉讼 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一段时间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 2.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此类案件中国外一方当事人如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也是可以的,只须办理相关手续之后、 委托代理人 参加诉讼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