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托管其实就是农户以市场方式向托管主体购买所需的生产服务,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农民土地使用权不变、农民经营主体不变、农民受益主体不变的前提下,由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供销合作社等托管的主体,对其责任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以及统一经营,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九章(一)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