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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东撤回出资怎么办
    入股后不可以抽回本金。我国《公司法》规定了,股东出资后不可以撤回出资。但是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将自己手将自己手中的股权转让出去,或者出现法定事由时由公司收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49股权怎么踢出51股权
    需要收购他的股权。
    有两个股东的公司应当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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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4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