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开投资公司条件: 如果公司形式是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果是股份公司,需要满足股份公司设立条件。须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资金至少要50-100万。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所以设立投资公司不须人民银行批准;可在公司名称中使用“投资”一词,可以做为公司行业特征;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 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 依据新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专利技术、工业产权等方式。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实物等出资方式必须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以经评估过的价格作为出资额。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金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金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