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算房租。案件没有审结仍按原来的规定承担支付判决有变化的,按判决。可以参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诉讼期间的房屋占用费用至实际腾房之日止。按有关法律动规定,在诉讼期间承租人即租客实际占有房屋需支付房屋占有费,此房屋占有费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诉讼期间不影响正常生活,如果争议的标的就是租赁房,那也要先交,待胜诉后一并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