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与物权有什么不同 |
释义 |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他物权的客体还可以包括权利。而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创造性智慧成果和工商业标记; 2、物权一般可以通过事实占有实现对客体的支配,而知识产权则必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3、独占性和排他性方面,知识产权弱于物权。法律为了平衡知识产权权利人与公众利益,特别规章了对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而对物权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时,知识产权须让位于物权; 4、保护期限不同。物权的保护期限与其自然寿命竞合,而知识产权则有明确的保护期,保护期届满,权利归于消灭; 5、价值的规章性不同。物权取决于人的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取决于时常的需要和人们对它的利用; 6、物权效力具有优先性和追及性,知识产权不具有。所谓优先性是指在同一物上,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当几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权利优先于后设立的权利。所谓追及性是指不管物权客体流入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可追及到该物并将之取回; 7、保护方法上物权可以采取恢复原状和返还原物,而知识产权不可以采取这两种方法; 8、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作品; (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标; (4)地理标志; (5)商业秘密;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7)植物新品种; (8)法律规章的其他客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