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耍赖不补借条处理办法。借条虽然是债权债务关系中,最直接、最客观的存在,但没有借条也可以通过其他办法证实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如下:1、债务人不肯补借条的,可以通过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可以证实借款事实存在的材料,作为要起诉时的证据使用;2、债务人不肯补借条,可以要求债务人立即归还借款,结束债权债务关系,避免日后的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