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离婚案件中 ,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核实以下情况: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5、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要求被告出具证据。 6、双方就证据进行质证。 7、双方最后陈述。 8、法院会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