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1、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作为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完善与变化的过程,大体可分为酝酿及初步形成、快速发展、反思与调整三个阶段。 2、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就可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然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在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 3、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住满5年;指的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依照市场价格来进行买卖,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就可以了。 4、另一种是未住满5年,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若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我国适合中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具一种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我国的相关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更好地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一、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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