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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如何反驳
释义
    只要不低于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不违法。公司这么做是为了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少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偿金等。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的工资高,劳动者务必要保存实际工资水平的证据,尤其是现金支付工资,务必保存好工资单。如果有劳动争议,公司往往会按劳动合同主张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实际工资水平的,仲裁委会按劳动合同确定工资标准,这样加班工资,补偿金等都会变少。公司应当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如果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缴纳社保,就少缴了,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可以责令公司补缴社保。公司少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不打招呼直接离职有什么影响
    1、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如果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可能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
    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并且如果公司不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会影响以后的工作单位缴纳社保。
    2、但自动离职如果是因为以下原因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又拒付劳动报酬和补偿金,职工可以在规定的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直至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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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21: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