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如果放高利贷的人没有做出违法行为,那么报警是没有用的; 2、如果当初借高利贷的时候是双方自愿行为,并没有受到强迫和欺诈,那么借了的钱还是需要偿还的。 3、如果借高利贷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如果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年利率在24%-36%之间,法院也是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