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免继承父母的遗产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放弃继承的相关规定。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那么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将无效。 法律分析 可以放弃。 可以选择放弃继承。 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拓展延伸 遗产处理与继承人放弃权 遗产处理和继承人放弃权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的重要概念。遗产处理是指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的一定时间内,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处分或者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而继承人放弃权则是指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在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开始后,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部分继承权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遗嘱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中立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没有遗嘱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中立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因此,遗产处理和继承人放弃权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具有重要意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处分遗产,而继承人放弃权则是指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在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开始后自愿放弃继承权或者部分继承权的行为。 结语 遗产继承中,放弃继承权的行为需以书面形式表达,且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导致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其放弃行为将无效。因此,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审慎考虑,全面权衡利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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