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形交付又称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 一、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二、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是什么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有现实交付、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以及拟制交付。其中占有改定是指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但在物权让与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受让人取得间接占有。 三、什么是善意取得的5个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应当具备下列成立条件: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