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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的关系
释义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是不同的法律关系,虽然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办理继承,但仍需进行继承权公证以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错误处分其他财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立遗嘱人提出申请、公证处受理、遗嘱审查、批准出证、公证书生效和领取公证书。不同类型的遗嘱需要不同数量的见证人见证,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公证遗嘱需要2名以上公证员和1名见证人见证。代书遗嘱需要2个以上见证人,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也需要多个见证人。
    法律分析
    一、遗嘱公证了还要继承权公证吗
    有遗嘱还需要继承权公证吗,是需要的。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的意思表示,继承是被继承人(即之前的立遗嘱人)死亡后办理的遗产继承,只是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办理继承。受理继承或遗嘱公证后,尤其在审查当事人提供的遗嘱,或为当事人起草遗嘱时,必须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当事人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其它财产。
    二、遗嘱公证要什么程序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处受理: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三)遗嘱的审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四)批准出证: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五)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领取公证书: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三、哪些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
    法律认可的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一)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必须注明年、月、日;必须亲笔签名。
    (二)公证遗嘱要2名以上(包括2)公证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只有1名公证员办理,要有1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
    (三)代书遗嘱要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其中一人代为书写遗嘱,遗嘱人和这两个见证人均需签名。必须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全部内容,并由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要求将见证人录入录音、录像中。
    (五)口头遗嘱只能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有其他紧急情况(遭遇意外事故、参与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等)下,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结语
    遗嘱公证和继承公证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继承权公证。在办理继承或遗嘱公证时,必须明确合法的遗产范围,避免错误处分不属于遗产范围的财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包括立遗嘱人提出申请、公证处受理、遗嘱的审查、批准出证、公证书生效和领取公证书等步骤。根据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见证人见证,而自书遗嘱则不需要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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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2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