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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收财产房子该怎样处理
释义
    没收的房子是要依法上缴国库的,有的会在拍卖后,将价款上缴。对查获的下列物品,可以不交财政部门,经县以上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和公安局局长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罪犯用以进行犯罪的工具和留有犯罪痕迹的物品,需要作为罪证保存的,一般应当拍照存入案卷,原物随卷归档保管。
    2、武器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加以拍照,照片存入案卷,原物送专门机关处理。
    3、反动书画,有证据作用的,应当归档保管,无证据作用的,可以销毁。
    4、黄色书刊图片,应指定专人另行保管,案件办理结束,即行销毁或送有关单位。
    5、对没收的各种生活供应票证,经领导审查后,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处理或在案卷内注明,自行销毁。通知失主后,超过半年未来领取的,予以没收,送财政部门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延期处理。凡是已经送交财政部门处理的赃款赃物,以后如有失主前来认领,并经查证属实,由原没收机关从财政部门提回,予以归还。如原物已经卖掉,应该按卖价退还现款。
    一、如何防止违禁品被寄出去
    防止违禁品寄出的方法如下:
    1、发现各种武器、弹药等物品,应立即通知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员,维护现场;
    2、发现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在收发环节发现的,不予收发;
    3、发现各类放射性物品、生化制品、麻醉药品、传染性物品和烈性毒药,应立即通知防化和公安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
    4、发现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应当及时通知公安、国家安全和新闻出版部门;
    5、发现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应当移交海关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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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