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吗 |
释义 | 起诉离婚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起诉离婚的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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