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上海居住证续办流程 |
释义 | 上海居住证续办流程: 1、受理: (1)查验《居住证》照片与持证人是否一致; (2)查验《居住证》是否有效且属于可办理签注期限内; (3)核对申请人提供的在沪居住地址信息与《居住证》卡面记载、系统信息是否一致,经核对不一致的,应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住所证明材料; (4)核对《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内填写的项目是否正确、齐全; (5)核对《居住证》卡面信息、签注申请表及信息系统信息是否一致。 2、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填写内容,全面、正确录入信息系统。 通过后台比对方式比对申请人的就业、投靠、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就业、投资开业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归档、备查; 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3、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 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4、材料归档: 相关证明材料按人装订成册,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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