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临时户口: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回答出入境民警的必要询问;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4、领取临时户口。 法律依据 《公安部关于改进港澳同胞出境和申报临时户口手续的通知》第一条 港澳同胞入出境,凭《港澳同胞回乡证》验证放行。入境时,填交《港澳同胞回乡入境卡》,出境时,填交《港澳同胞回乡出境卡》,废除现行出境要收缴《港澳同胞回乡户口卡》的规定。在新的出境卡未印制之前,可将现在使用的《港澳同胞回乡户口卡》作为《出境卡》暂时代用,将“户口”二字改为“出境”,取消背面申报注销户口签章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