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用丈夫的录音发给原告哥哥吗 |
释义 | 和原告哥哥通话被录音离婚能作为证据的。但如果该录音存在偷录、威胁、引诱、胁迫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取得的,不得作为有效证据使用,人民法院不得据此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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