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据:是证明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当对自己诉辩称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否则法院对其诉辩称也难以支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是可能不受理案件的,起诉人可以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后,原告需要承担诉讼费用。所以在起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起诉人最好先撤诉,收集足够的证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收集证据,或者委托律师收集有关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