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证明可以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查询房产信息。在办理不动产证明之前,需要先查询房产的信息,包括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权属等信息。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网站或者现场查询; 2、准备申请材料。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3、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 4、填写申请表格。在申请办理不动产证明时,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填写相关的个人信息和房产信息等内容; 5、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完申请表格后,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 6、现场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需要,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材料; 7、缴纳费用。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不动产证明有所不同; 8、领取不动产证明。缴纳费用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证明。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办理顺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