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被承诺以后合同成立了吗? |
释义 | 要约被承诺以后合同一般而言是成立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以通知方式作出的,且在对话通知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或非对话通知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若通知以非通知方式作出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且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要约有法律效力吗 要约具有法律效力,在其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其生效后要约人受要约所表达的意思表示拘束,此时要约对要约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受要约人的法律效力只有在其作出承诺时才具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二、什么是合同不成立法律规定 关于合同不成立的规定是: 1、我国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时间,即合同自承诺生效之日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2、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还规定了承诺的生效时间,即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三、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要约成立生效的法律特征是: 1、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2、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3、要约生效的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4、其他特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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