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受伤需进行伤残鉴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可做鉴定?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受伤需进行伤残鉴定,从事故发生之日起多长时间可做鉴定?依据是什么?一般自受伤之日起3到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但伤害结果非常明确、治疗终结并稳定的不受此时间限制,可以提前申请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经住院治疗后已经出院或未住院经门诊治疗,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全身骨骼、神经、肌键或其他组织损伤超过3个月,颅脑组织损伤超过6个月,情况稳定无须再进行手术治疗(即没有安放钢板、钢钉等内固定物不需要进行取出手术或安放的内固定物不需取出),即符合伤残评定的时间要求,可以要求伤残鉴定;内固定物取出手术完成出院后半个月以上,可以要求伤残鉴定。颅脑组织损伤超过6个月但仍在住院治疗未出院的,只要达到临床稳定状态,一般符合伤残评定的时间要求,可以要求伤残鉴定。根据有关的伤残评定国家标准规定,伤残评定应以事故或致伤行为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院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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