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一下针对于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根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以及心理因素等方面进行评定的。申请伤残评定通常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做,而作出评定的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 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4.2 鉴定时机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4.4 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 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哪些 交通事故新伤残评定标准是: 一、一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二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交通事故中的八级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八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中度失读伴失写症; 3、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4、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二、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盲目4级以上;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3、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及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7、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8cm2以上;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 9、头皮无毛发50%以上; 10、颌面部骨或软组织缺损32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50%以上;2、胸椎或腰椎二椎体以上压缩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2、12肋以上骨折。 六、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2、脾切除;3、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3、尿道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严重影响功能。 九、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十、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30%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75%以上;3、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4、双足十趾完全缺失或丧失功能;5、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6、一肢丧失功能50%以上。 十一、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你好问一下,针对于第六章机动车事故责任怎样认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认定方式: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双方的责任大小。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双方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及双方的过错程度,在限定的期限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等。 二、二级伤残: 1.一侧眼球缺失,另一眼盲目4级;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3级以上; 2.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障碍; 3.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障碍。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级伤残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2. 意识消失;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级伤残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3. 不能工作;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三级伤残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3. 明显职业受限;4. 社会交往困难。四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3. 职业种类受限;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1]。五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4. 社会交往贫乏。六级伤残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2. 各种活动降低;3. 不能胜任原工作;4. 社会交往狭窄。七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4. 社会交往降低。八级伤残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远距离流动受限;3. 断续工作;4. 社会交往受约束。九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十级伤残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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