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邀请招标优缺点的具体表现 |
释义 | 法律分析: 邀请招标的优点主要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公开招标的缺陷,又能相对充分发挥招标优势,特别是在投标供应商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发挥招标的作用。当公开招标无法实施,或者公开招标时供应商参与数量以及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以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时,使用邀请招标正好可弥补其不足,以保证采购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还能充分发挥招标的优势作用。 与邀请招标的优点相比,其缺点主要是:允许搞邀请招标或邀请招标过多的存在,容易造成一些单位和机构有意规避公开招标,甚至搞假招标,招人情标,而能够体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的公开招标这一主流方式却很少使用;在实施邀请招标过程中,在邀请供应商、组织招标投标等方面人为因素较多,简单随意倾向严重,容易滋生营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进而产生腐败现象;向特定供应商发出邀请,容易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秘密,造成供应商之间相互串标、围标,抬高投标报价,虚增采购成本,损害采购人利益,其结果有可能违背政府采购的初衷;在邀请招标中,还不可避免地隐藏着较多的采购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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