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在我国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宗教院校的设立和管理,保障了宗教院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根据该管理办法的规定,宗教院校设立必须经过相关宗教教务机关批准,并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同时,宗教院校的办学行为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学校性质不符的活动或者组织与学校性质相悖的团体、组织。此外,宗教院校还必须设立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配备符合条件的师资队伍、保证学生学籍管理和财务管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第五条 宗教院校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其他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从事与学校性质不符的活动或者组织与学校性质相悖的团体、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