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它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排放污染物的总量;二是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地域范围;三是排放污染物的时间跨度。通常有三种类型:目标总量控制、容量总量控制和行业总量控制。我国的总量控制基本上是目标总量控制。 “总量控制”是相对于“浓度控制”而言的。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其核心内容为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浓度排放)标准。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加强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对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实施协同控制。 |